海南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怎么开(附条件+入口+流程)
导语 在海南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想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证明应该在哪里开?需要什么材料?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海南省开具职工公积金缴存证明
事项内容:
缴存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证明。
服务对象:缴存人
受理条件:
在海南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申请开具证明。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海易办”APP)
2.线下办理(各市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海南政务便民服务站、“跨省通办”窗口)。
线上申办材料:
零材料办理。
线下申办材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环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申请办理;
2.审核环节:线上自动审核办结;线下初审当场办结。
办结时限:
实时办结(跨省通办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审核通过的,向缴存人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审核不通过的,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驳回原因。
备注:
缴存证明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个人账号、单位名称、缴存起止年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缴存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缴存状态等信息。
注意事项:
一、代办规定
1.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非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代办公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单位专管员代办的,提供单位证明材料、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代办人持虚假代办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被视作资金诈骗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委托人参与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将视情形列入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B级或C级管理。
二、业务申请材料形式要求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应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办理。2.通过“跨省通办”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填写提供《“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办理结果及材料将通过业务平台传递至业务受理地,由受理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向申请人反馈。
3.各项申请材料通过联网数据共享获取的,可不提供;联网获取的信息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相符或无法查证的,由申请人协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证实。
三、本实施清单所称的贴息贷款是指本省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四、本实施清单印发后,如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调整政策,且调整后的政策与本实施清单存在不一致的,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五、本实施清单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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