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贷款买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附办理指南)
导语 借款人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本人及配偶申请提取在本省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
海南省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家庭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并正常按月还款或使用自有资金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可提取本年还贷本息额;
2.申请人偿还外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前一年内,本人或配偶任一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持有购房所在地的有效户籍、连续缴存满半年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或住房公积金。购房所在地是指所购房产的地级市或直辖市所属行政辖区。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家庭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并正常按月还款或使用自有资金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可提取本年还贷本息额;
2.申请人偿还外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前一年内,本人或配偶任一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持有购房所在地的有效户籍、连续缴存满半年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或住房公积金。购房所在地是指所购房产的地级市或直辖市所属行政辖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海南政务服务网/海易办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提取额度/办理时限/到账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