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口哪些地方禁止养狗?

导语 海口市近日发布了《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条例明确了本市养犬按照禁止养犬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

  海口分区域养犬管理

  本市养犬按照禁止养犬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

  禁止养犬区是指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员工共同居住的集体宿舍区以及由公安部门划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的其他禁止养犬区域。

  重点管理区是指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区域以及由公安部门根据城镇建设现状和人口密度等情况划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的其他区域。

  一般管理区是指禁止养犬区和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

  相关要求

  禁止养犬区内不得饲养、繁殖、携带、经营任何犬只,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繁殖、携带、经营大型犬和烈性犬等犬只。盲人、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携带导盲犬、扶助犬除外。

  禁养犬的品种、体高、体长标准,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重点管理区内居民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重点管理区内不得开办犬类养殖场和设置犬类收容救助场所。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单位饲养犬只。

  军事机关、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机关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队、科研机构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狗证】可获海口养犬登记/延续/注销/变更预约入口,业务办理入口,禁养犬目录,养犬区域图及规定,罚款措施,最新管理条例原文和免疫证明接种医院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