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车电子通行凭证申请发票需要是自己名字吗?
导语 海口电动车已经启动电子通行凭证申请,申请的人员需要提供购车发票,发票与申请人需要一致。
海口电动车上牌发票要求
申请电子通行证的人员,需要提供购车发票,需要是车主自己的姓名,申请时提供车主身份证。
申请材料
车主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凭证使用
已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的电动自行车,申请人可以通过“椰城市民云”APP 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在线查询、下载已核发的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电子通行凭证可以转发分享或打印纸质凭证,驾驶人可以出示下载后存储于手机的电子通行凭证图片或纸质凭证,超过有效期的电子通行凭证无效。
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不是正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发放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是为了方便市民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在海口辖区道路通行。
待2022年1月1日实施全省统一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后,海口公安交警将分批次公布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具体措施,发放正式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过渡期临时号牌。
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海口电动车过渡期满后车牌注销办理指南/材料/办理网点/办理名单,以及电动车上牌网点、上牌委托书下载、材料、流程、新旧国标区分、临时号牌使用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