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方案(条件+申请+材料+政策)
导语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5年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方案。
海口市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5年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方案。
一、贷款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为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即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对象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预科生,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注:1.学校和培养单位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若学生就读的高校不具备贷款资格,申请时将无法在学生在线系统中选取该高校。
2.自考生不在贷款范围内。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四)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班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金额即不可更改。严格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填写贷款金额。
(五)贷款期限
2025年新签订的合同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低于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其中,在校生按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期限,详见下表。
注:助学贷款不得展期,即存量合同贷款期限不变。
(六)还本宽限期
还本宽限期为5年,即借款学生毕业后五年间为还本宽限期。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个人利息。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执行。例:某位大一新生2023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9年的贷款,在校期间无需偿还利息和本金,毕业后5年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
(七)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注: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个人利息,公式:贷款本金×贷款利率÷360×天数。
二、工作机构
海口政务服务大厅负责线下合同签订工作,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负一层E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身份信息变更、就学信息变更、助学贷款还款、打印结清证明等工作,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西路15号五楼505室。
三、受理时间
(一)续贷受理时间:7月18日开始,8月29日截止。
(二)首贷受理时间:
1.接收材料审核时间:7月18日开始,9月13日截止。
2.签合同时间:7月28日开始,9月19日截止。
(三)高校录入回执接收截止时间:10月10日。
请续贷学生凭受理短信验证码或自行打印受理证明,首贷学生携带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10月10日前到高校录入回执。
四、申请材料
(一)借款学生种类及界定标准
1.首次贷款的学生是指在户籍所在地第一次贷款的学生。该类学生包括户籍在海口市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首次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和未曾成功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
2.续贷学生是指至少成功获得过一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曾经申请但未成功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则属于第1类学生。
(二)申请材料要求
首贷所需五大类材料(续贷远程受理完成):
五.申请流程
1.网上注册申请渠道:“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2.提交首贷材料平台:海南政务服务网
3.首贷现场签合同预约:海易办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年使用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版本号为“2025年”版。
(二)本年度助学贷款对象、期限、额度等制度政策参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和《海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指南》(附件4)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三)本年度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困难资格审查参照《海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琼教规〔2024〕8号)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电话:0898-66296899(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海口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
2025年7月16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可获海口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入口/流程/条件/材料/方法以及还款指南/,查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填写指南及下载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