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考试体检和公示安排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医护、办公室人员4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医院党委根据考核总分、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点击下一页查看聘用待遇和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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