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招聘报名时间和入口
导语 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一起来看。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先注册后选择相应的招聘批次进行线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www.shhmu.net/rszp/web/Login
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月20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或补充材料,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相应操作。报名审核期间,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如被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国家承认的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推荐表》(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在有效期内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全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2)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保险清单和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3);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4)。
8.岗位需求表里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9.岗位需要的医师/护士执业证;
10.按照应聘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专业方向证明、科研能力证明、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
线上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正向上传至报名系统,保证材料的清晰、完整。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证书。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中有关规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考试公告里公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在系统开放后(注意短信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
五、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及考试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医院官网,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院方委托有关部门拟定,不指定考试教材。内容:专业相关知识兼公共科目。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2.面试: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抽签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二)根据考核结果岗位的招聘人数,组织人选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到指定的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四)我院将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七、公示
(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医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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