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报名)

导语 三亚市吉阳区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亚市吉阳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提高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建设我区高质量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满足我区各项工作发展需要,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岗位征集和集中委托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岗位、报考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主的理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因事设岗、以岗择人、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用人机制,广泛吸纳各类人才,为吉阳区的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岗位条件、人数及薪资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吉阳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照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中国共产党,具备工作所需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保密意识,服从工作统一安排和指导;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3日);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3日),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9.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

  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

  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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