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口琼山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6类条件)
导语 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含)以上水平;
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含)以上水平。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须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须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身体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省内或省外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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