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怎么调整(条件+材料+指南)
导语 海南省公积金缴存单位在缴存比例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调整缴存比例。具体怎么调整?一起来看看吧!
海南省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事项内容:
缴存单位在缴存比例规定范围内,自主调整缴存比例。
服务对象:缴存单位/缴存人
受理条件:
1.缴存单位在5%-12%范围内调整缴存比例;
2.缴存单位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单位申请调低缴存比例,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形成相关决议;
4.同一缴存单位保持同一缴存比例(劳务派遣公司除外)。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海南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各市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
线上申办材料:
1.调高缴存比例的,零材料办理。
2.调低缴存比例的,提供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调低缴存比例的决议材料原件。
线下申办材料:
1.9-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全部人员调整适用)、
9-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部分人员调整适用)-劳务公司使用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调低缴存比例的,还需提供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环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申请办理;
2.审核环节:调高比例线上自动审核办结,线下初审审核办结;调低比例初审、复核二级审核办结。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审核通过的,为缴存单位办理调整缴存比例手续;审核不通过的,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驳回原因。
注意事项:
一、代办规定
1.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非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代办公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单位专管员代办的,提供单位证明材料、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代办人持虚假代办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被视作资金诈骗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委托人参与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将视情形列入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B级或C级管理。
二、业务申请材料形式要求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应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办理。2.通过“跨省通办”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填写提供《“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办理结果及材料将通过业务平台传递至业务受理地,由受理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向申请人反馈。
3.各项申请材料通过联网数据共享获取的,可不提供;联网获取的信息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相符或无法查证的,由申请人协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证实。
三、本实施清单所称的贴息贷款是指本省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四、本实施清单印发后,如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调整政策,且调整后的政策与本实施清单存在不一致的,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五、本实施清单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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