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补缴流程(条件+对象+材料+入口)
导语 缴存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需要办理公积金补缴。具体怎么办理?一起来看!
海南单位公积金补缴
事项内容:
缴存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将欠缴或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转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归集专户,计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服务对象:缴存单位
受理条件: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调高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海南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各市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
线上申办材料:
2.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或行政执法文书或整改文件;
3.补缴个人账户设立前欠缴公积金的,提供缴存职工劳动合同或社保参保清册等材料佐证劳动关系时间。
线下申办材料:
2.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或行政执法文书或整改文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4.补缴个人账户设立前欠缴年月的,提供缴存职工劳动合同或社保参保清册等材料佐证劳动关系时间。
办理流程:
1.申请环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申请办理;
2.审核环节:初审当场审核办结。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审核通过的,系统生成补缴登记凭证,单位办理缴款手续;经办机构收到单位补缴款项后,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审核不通过的,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驳回原因。
注意事项:
一、代办规定
1.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非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代办公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单位专管员代办的,提供单位证明材料、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代办人持虚假代办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被视作资金诈骗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委托人参与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将视情形列入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B级或C级管理。
二、业务申请材料形式要求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应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办理。2.通过“跨省通办”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填写提供《“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办理结果及材料将通过业务平台传递至业务受理地,由受理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向申请人反馈。
3.各项申请材料通过联网数据共享获取的,可不提供;联网获取的信息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相符或无法查证的,由申请人协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证实。
三、本实施清单所称的贴息贷款是指本省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四、本实施清单印发后,如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调整政策,且调整后的政策与本实施清单存在不一致的,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五、本实施清单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海口公积金最新消息,查看公积金办理业务、办理入口、缴存基数范围变化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