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怎么交(条件+材料+入口+流程)

导语 海南省城镇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在本省以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事项内容:

  城镇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在本省以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服务对象:缴存人

  受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在本省以灵活形式就业,且未在单位缴存的人员;

  2.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在我省规定范围内;

  3.提供任一家归集行的一类银行卡按约定频次扣款缴存。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海南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各市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

  线上申办材料:

  零材料办理。

  线下申办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3.一类银行储蓄卡。

  办理流程:

  1.申请环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申请办理;

  2.审核环节:线上自动审核办结、线下初审当场办结。

  办结时限:

  实时办结(跨省通办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审核通过的,为缴存人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按约定的缴存额逐月扣款缴交;审核不通过的,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驳回原因。

  备注:

  因职工扣款银行卡余额不足、银行卡被冻结或失效等原因,导致连续四个月未能足额划扣缴存款项的,我局将自动终止缴存协议。

  注意事项:

  一、代办规定

  1.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非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代办公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单位专管员代办的,提供单位证明材料、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代办人持虚假代办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被视作资金诈骗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委托人参与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将视情形列入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B级或C级管理。

  二、业务申请材料形式要求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应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办理。2.通过“跨省通办”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填写提供《“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办理结果及材料将通过业务平台传递至业务受理地,由受理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向申请人反馈。

  3.各项申请材料通过联网数据共享获取的,可不提供;联网获取的信息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相符或无法查证的,由申请人协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证实。

  三、本实施清单所称的贴息贷款是指本省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四、本实施清单印发后,如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调整政策,且调整后的政策与本实施清单存在不一致的,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五、本实施清单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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