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租房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附办理入口)
导语 申请人租住本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本省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
租住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
2.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申请人家庭在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海易办”APP、海南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各市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海南政务服务网/海易办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提取额度/办理时限/到账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