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5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划片+条件+报名)
导语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公布,关于学位划片范围、入学申请条件、时间、入口、材料等一起来看看吧!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民同招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围为本县,不得跨县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既可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同时既报公办学校又报民办学校就读。
(三)坚持“面向全体,特殊群体优先”原则。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入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切实解决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问题;优先安排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我县急需紧缺人才子女以及本校优秀教师子女等优待对象入学;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四)全面落实“机器管招生”。坚决贯彻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教育入学一件事”和我省“机器管招生”工作要求,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网上办理全覆盖。实现招生全过程数字化管理,让数据“多跑动”,群众“少跑动”甚至“零跑动”,做到可追溯、可核查、可监督,增强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实际工作开展中,对确有不便于线上办理入学申请的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众,可采取线上申请和线下办理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入学申请便利。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非本县户籍随迁子女。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都要入读小学,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须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严禁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读小学。
(二)初中一年级:本县各小学的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在外市县就读具有保亭户籍的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2025年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期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计划提供小学一年级学位2690个、初中一年级学位2410个。各学校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若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学生超出计划,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招生辖区划分
(一)小学招生辖区划分(各小学的具体招生辖区见附件1)。
1.保亭县第一小学招生辖区(计划招生270人)
(1)户籍在保亭县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内(东至新媒体绿都、南至沿河路、西至凤凰小区、北至杏林小区、西北至金垦小区)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在保城镇抄抗村委会的千付村小组、什底村小组、抄抗村小组的适龄儿童;
(3)户籍在什玲镇抄寨村委会水贤村小组、什东村小组生态搬迁居民子女;
(4)在招生片区范围内居住满2年(从202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有房产或租赁住房的居民子女。
2.保亭县第二小学招生辖区(计划招生180人)
(1)户籍在仙岭郡、奥兰花园、南美假日小区、酒厂小区、民族家具厂、刨花板厂、扶贫公司宿舍楼、橡胶厂小区等小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或居住在以上小区满2年(从202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有房产或租赁住房的居民子女;
(2)户籍在保城镇红兄村、红兄经济场、番文村委会、城南社区什么东村、红霞小区、雨林一号、山语泉、野奢世界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或居住在以上范围满2年(从202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有房产或租赁住房的居民子女;
(3)在城区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海南省国兴中学保亭学校(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辖区(计划招生180人)
(1)户籍在海南省国兴中学保亭学校(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内(东至南国雨林小区、南至南环路、西至聚仙阁、北至沿河路)的适龄儿童;
(2)在招生片区范围内居住满2年(从202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有房产或租赁住房的居民子女。
(3)在城区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保亭县新星小学招生辖区(计划招生225人)
(1)具有新星居户籍(东至滨河西南路、南至新星场部大门、西至新星花园、北至珑城半山公馆交叉路口)的适龄儿童;
(2)具有保城镇的毛介村委会、西坡村委会、什聘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3)在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保城镇中心学校招生辖区(计划招生90人)
(1)具有保城镇春天村委会、石硐村委会、什好村委会、热作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具有六弓乡田岸村委会北赖村小组、加茂镇加答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3)在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保亭县业余体校学生。
6.加茂镇南茂中心小学招生辖区(计划招生90人)
(1)具有南茂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三道镇新民学校招生辖区(计划招生180人)
(1)具有三道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槟榔谷、呀诺达旅游景区工作人员的子女;
(3)在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保亭县金江学校招生辖区(计划招生135人)
(1)具有金江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具有新政镇南改村委会、什那村委会、什奋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3)在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9.各乡镇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招生辖区(招生计划见附件)
(1)具有本乡镇户籍的儿童;
(2)在本乡镇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0.保亭海之南实验学校(民办)小学部招生辖区(计划招生80人)
(1)全县各辖区有意愿就读本校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一年级收费标准:学费3150元/学期、住宿费800元/学期、伙食费2550元/学期。
(二)初中招生辖区划分(各中学的具体招生辖区见附件2)。
1.县直属中学招生辖区
(1)保亭中学招生辖区(计划招生40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相关政策及规定,招生计划中的40个学位用于招收非保亭县城区户籍的少数民族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招生计划中的40个学位用于招收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我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本校优秀教师子女。招生计划中的320个学位用于招收海南省国兴中学保亭学校(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六年级民族班的学生和城区2025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若申请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学校全部接收。若申请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形式确定招收对象,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未招收的学生,由所在辖区内中学接收入学。招生范围:
①就读于海南省国兴中学保亭学校(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保亭县第二小学、保亭县新星小学、保城中心校,且在城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山语泉项目、北至七仙大道与东环交叉路口各小区(含金垦小区)居住满2年(从202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
②海南省国兴中学保亭学校(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民族班的学生。
(2)海南省国兴中学保亭学校(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辖区(计划招生300人)
计划招生300人,其中200个学位用于招收海南省国兴中学保亭学校(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六年级民族班的学生和城区2025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100个学位用于招收对口辖区的六年级毕业生。
若申请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学校全部接收。若申请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形式确定招收对象,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未招收的学生,由所在辖区内中学接收入学。
①随机派位招生范围(200人):就读于海南省国兴中学保亭学校(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保亭县第二小学、新星小学、保城中心校,且在城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山语泉项目、北至七仙大道与东环交叉路口各小区(含金垦小区)居住满2年(从202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海南省国兴中学保亭学校(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民族班的学生。
②对口招生范围(100人):招收毛感乡中心学校、什玲镇八村学校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 招收在城区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保亭县业余体校学生。
(3)保亭县民族中学招生辖区(计划招生300人)
①招收响水镇中心学校、什玲镇中心学校、响水镇瑞华学校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
②招收在城区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各乡镇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辖区
(1)保亭县新政中学招生辖区(计划招生200人)
①招收新政镇中心学校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
②招生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保亭县三道中学招生辖区(计划招生200人)
①招收三道镇中心学校、南林乡中心学校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
②招生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保亭县新星中学招生辖区(计划招生300人)
①招收新星小学、保城镇中心学校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
②招生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保亭县南茂中学招生辖区(计划招生300人)
①招收加茂镇南茂中心小学、六弓乡中心学校、加茂镇中心学校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
②招生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保亭县金江学校招生辖区(计划招生150人)
①招收金江学校小学部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
②招生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③若学位未招满,可跨乡镇招生。
(6)保亭县新民学校招生辖区(计划招生100人)
①招收新民学校小学部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
②招生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保亭海之南实验学校(民办)初中部招生辖区(计划招生160人)
①海之南实验学校小学部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
②全县各辖区有意愿就读本校的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③七年级收费标准:学费4200元/学期、住宿费800元/学期、伙食费3550元/学期。
报名材料及招生办法
(一)报名材料
1.保亭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条件及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
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具有保亭县城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划片区域内有固定房产实际居住的入学对象所需材料:
(1)户籍材料: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
(2)房产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可):①房产证;②县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居委会主任签名、单位盖章,居住时间满2年,即2023年8月31日前入住);③集资购房证明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④属征地拆迁安置户的,持镇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政府已交付回迁安置房的,以回迁安置房所在片区学校入学;⑤属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并附上集体住户花名册复印件)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且父母及本人在保亭城区无第二处房产无第二处住所。
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保亭县城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的入学对象所需材料:
(1)户籍材料:子女随父母的常住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
(2)租房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和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居委会主任签名、单位盖章,居住时间满2年,即2023年8月31日前入住)。
户籍地址所在地片区与居住片区是同一所学校的,在该校申请学位;户籍地址所在地片区与居住片区不是同一所学校的,在户籍地址所在地片区学校申请学位;父母本人名下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的在廉租房、公租房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第三类: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属非保亭县城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保亭县城区有自建(购)房实际居住的入学对象所需材料:
(1)户籍材料:子女随父母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
(2)房产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可):①房产证;②县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居委会主任签名、盖章,居住时间满二年,即2023年8月31日前入住);③集资房证明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④属征地拆迁安置户的,持县相关部门或镇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政府已交付回迁安置房的,以回迁安置房所在片区学校入学;⑤属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名、盖单位章并附上集体住户花名册复印件)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且父母及本人在保亭城区无第二处房产无第二处住所。
第四类:非保亭县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材料:
(1)户籍材料:子女随父母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
(2)居住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可):①居住证(子女及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连续满2年);②房屋租赁合同和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居委会主任签名、盖章,居住时间满2年,即2023年8月31日前入住);③提供连续满2年的用电、用水缴费清单;
(3)务工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可):①父母(或父母一方)在保亭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其工资发放清单(有主要负责人签名及盖章的复印件);②自主经营的营业执照;③父母(或父母一方)购买保亭城区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需在报名前连续缴费购买满6个月);④自主择业的需提供连续满2年的货款单、运输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2.各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保亭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需的报名材料。
3.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参照保亭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执行。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少年在保亭县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住房材料参照保亭县户籍的自有住房或租房的要求提供。
4.符合优待政策各类人员子女。
(1)我县高层次人才子女。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②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如认定证书、认定文件等)。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②有关部门确认优待对象的文件或证书。
(3)本校优秀教师子女。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②近3年内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如荣誉证书、文件等)。
(二)招生入学
1.招生顺序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其中保亭中学实行全员摇号,不按照四类顺序进行。
2.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优先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入学;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超过计划数,第二类学生采取抽签或随机摇号方式或者统筹方式解决;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招收其第三类学生;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后招生计划已满的学校,将不再招收第三类及以下类别的学生。
3.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学生后招生计划已满的学校,在其登记的第四类学生由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依次统筹安排到海南省国兴中学保亭学校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的第四类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学生(或监护人)在报名、登记及提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部门查处。
入学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网上申请学位。7月7日08:00至7月16日24:00,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同时将户籍、住房、社保、水电等入学所需材料拍照并清晰上传。在申请学位期间的工作日上班时间(上8:00-11:30,下午2:30-5:30),各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在学校现场指导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流程,家长可以带上材料原件到现场咨询。7月20日24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本次入学申请。
(二)入学审核。7月8日至7月20日,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与海南省大数据进行比对核验,主要比对核验户籍、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证,社保等信息)。对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学校主动告知监护人需要补充的入学相关材料,监护人对补充材料拍照并上传到报名平台。学校根据线上审核情况在平台上作出审核意见。
(三)调查核实。7月21日至7月31日,各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入户调查,核实后将符合接收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造册(含纸质版和Excel文档电子版)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室。县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符合接收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进行复核,并根据各校学位空缺情况和新生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协调,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顺利入学。审核不通过的,将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四)摇号名单公示。8月1日-8日,对参与摇号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电脑摇号,随机派位。8月9日至10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进行电脑摇号、随机派位。
(六)新生名单公示。8月11日至8月15日(5天),各学校在校园公告栏或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新生名单。
(七)新生补报名。8月16日至8月18日,对电脑摇号未摇中的学生和因故错过报名时间漏报的学生开通补报名,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空余学位进行统筹调剂。
(八)发放入学通知。8月19日至8月20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各校自行设置样式)。
(九)新生报名注册、办理入学。8月30日至8月31日,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到校办理报名注册、办理入学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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