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琼海嘉积公办小学录取优先顺序(附招生政策)

导语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实现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2025年嘉积城区适龄儿童采用线上方式申请学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录取优先顺序

  第一类:适龄儿童为嘉积城区居民户口;

  第二类:教育优待对象子女;

  第三类:监护人在嘉积城区有自有房产;

  第四类:适龄儿童祖辈(直系亲属)在嘉积城区有自有房产;

  第五类:适龄儿童为嘉积城区集体户口;

  第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第七类:监护人有房管部门提供的公租房、廉租房合同;

  第八类:监护人有房管部门提供满2年的房屋租赁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说明:

  1. 适龄儿童既可以在监护人自有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学位,也可以在祖辈自有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2. 监护人如果是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嘉积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一户一生)。

  3. 高层次人才,是指根据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和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规定,经过相关程序认定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

  4. 各义务教育学校按上述排序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如果片区学校录满,将由市教育局统筹分流至周边公办学校。

  参考往年申请情况,琼海市第一小学总校区、琼海市第一小学南堀校区、琼海市实验小学总校区,这3个学校辖区内适龄儿童为居民户口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基本达到招生计划。申请这3个学校学位的第四、五、六、七、八类对象可能要分流,请申请人知悉该情况。

  推荐阅读:2025年琼海市嘉积城区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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