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夫妻投靠迁出后因离婚回原籍随父母生活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海口不同人群户口迁移怎么办理,海口户口迁移办理人群有哪些,海口户口迁移办理材料,一起来看海口户口迁移办理攻略。
夫妻投靠迁出后因离婚回原籍随父母生活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户籍在本省的居民因夫妻投靠迁出,离婚后在户籍地无合法稳定住所,已回原籍随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且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可申请落户。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父(母)《居民户口簿》;
3、因离婚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裁定文书(法院庭外调解协议书)。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迁入农村地区的,需提交迁入地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其中,省外迁入的需在迁入地暂住登记半年以上。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 1 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
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其他
海口市局公安局户政处:0898-31652340
秀英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8636277
龙华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0800366
琼山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5852699
美兰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0821098
开发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0898-65580783
市民服务(投诉)热线:089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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