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转改人员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海口不同人群户口迁移怎么办理,海口户口迁移办理人群有哪些,海口户口迁移办理材料,一起来看海口户口迁移办理攻略。
转改人员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落户对象范围:2018年原公安现役部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及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武警警种学院等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
办理材料
1、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落户通知书》。
2、《集体转制退役军人落户审批报告表》。
3、《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4、按以下情形提交材料:
(1)随单位就地落集体户提交单位证明材料。
(2)回原籍或入伍地落户提交本人原籍与拟落户地为同一地的证明材料。
(3)随配偶落户的,提交《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选择到配偶随军前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提交《随军审批报告表》。
(4)到父母(或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提交入伍政审表、父母(或配偶父母)《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5)到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子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未满16周岁的子女无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6)双军人到其中一方落户的,提交配偶部队驻地单位证明。
5、配偶随迁,提交《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
6、父母、子女随迁[省外迁入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父母、未成年或成年在校(提交在校证明)或成年未婚无劳动能力(提交个人声明书及《残疾证》)子女],提交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法院判决书、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交法院生效子女抚养裁定文书(庭外调解协议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流程。
二、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后(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进入“我的事务”选择“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一)选择“窗口办理”:持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办理落户。
(二)选择“邮寄办理”
1、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将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2、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网上推送到“我的事务”;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办理单位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办结的簿(表)邮寄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
3~4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
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其他
海口市局公安局户政处:0898-31652340
秀英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8636277
龙华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0800366
琼山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5852699
美兰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0821098
开发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0898-65580783
市民服务(投诉)热线:089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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